回民不吃驴肉的原因主要与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有关。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,驴被列为禁食的动物之一,这主要是因为驴不属于被认为是洁净的可食用动物类别。伊斯兰教规定,可食用的动物通常是反刍动物且有蹄,比如牛、羊和骆驼等;非反刍动物,比如马、驴、狗等则被视为不洁,不得食用。
回族作为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,遵循这些饮食规定,认为驴肉不符合其宗教对食物清洁和纯洁的要求。此外,回族的饮食文化强调“清真”,即食物必须是按照特定宗教仪式宰杀的,确保符合伊斯兰教法;凡是不按伊斯兰教屠宰方式屠宰或在加工、制作、储存、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受到被禁食之物的污染,或配料中掺有伊斯兰禁食之物或食品添加剂而制作的食物和饮料,穆斯林都视为禁用之物。由于驴肉不符合这些宰杀和食用标准,因此被排除在回族饮食之外。这些规定不仅仅局限于驴肉,还包括猪肉、狗肉等,这些都被认为是不洁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