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族不吃猪肉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宗教信仰伊斯兰教,伊斯兰教的神圣经典《古兰经》中明确规定,猪肉是被禁止食用的肉类之一。这一规定基于对食物清洁和纯净的要求,猪被视为不洁的动物,主要因为猪的生活习性,比如它们杂食且喜欢在泥地中打滚,这在伊斯兰教的卫生观念中是不被接受的。
伊斯兰教规定,可食用的动物通常是反刍动物且有蹄,比如牛、羊和骆驼等;非反刍动物,比如马、驴、狗等则被视为不洁,不得食用。此外,回族的饮食文化强调“清真”,即食物必须是按照特定宗教仪式宰杀的,确保符合伊斯兰教法;凡是不按伊斯兰教屠宰方式屠宰或在加工、制作、储存、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受到被禁食之物的污染,或配料中掺有伊斯兰禁食之物或食品添加剂而制作的食物和饮料,穆斯林都视为禁用之物。这些规定不仅仅局限于猪肉,还包括驴肉、狗肉等,这些都被认为是不洁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