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原件,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;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,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;缴纳工本费,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;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,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除了遗失补办外,领取新证,需要交回旧证。
对于异地补办身份证,离开户籍地的当事人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,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,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。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,公民本人要先填写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》。在公民提交了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》之日起,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;交通不便地区,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。